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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 14:41:15
随着人们对健康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日常坚持运动锻炼的人越来越多,运动APP平台这几年得到了迅速发展。数据显示,2020年2月份,运动健身APP行业活跃用户规模快速上涨至8928万,同比增长达93.3%。运动APP平台的功能已不仅仅限于制定训练计划、运动轨迹记录、健身分享,还增加了商品销售功能,销售与运动相关的商品,如运动服装、运动鞋帽、运动毛巾、运动手套、运动器材等。由于使用运动APP的消费者与其APP平台的黏度较高,更容易信任APP平台销售或者推介的商品。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运动APP这一新兴业态的真实状况前,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运动APP平台开展了线上有奖问卷调查(调查报告见附件)。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当下很多人已经把运动锻炼作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从不运动锻炼的人仅占被调查人数的2.03%;消费者使用运动APP的频率较高,25.5%的消费者每天都会使用,20.84%的消费者一周使用3~4次;大部分消费者关注过运动APP的购物功能,有近六成的消费者通过运动APP平台购买过商品。
调查还显示,通过运动APP平台购买商品的消费者中有70.48%表示其购买的商品发生过质量问题,其中,25.08%的问题最终没有得到解决。为此,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运动APP平台销售或者推介的轻纺产品开展了比较试验。比较试验的情况具体如下:
此次比较试验的样品均为线上购样,由江苏省消保委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从咕咚、keep、小米运动、每日瑜伽、悦跑圈、悦动圈、即刻运动、马拉马拉、乐心运动、Fit健身等10个运动APP平台或者其推介的商铺购买,涉及运动文胸、运动服装、运动头巾、运动手套、运动毛巾、防晒手袖、运动袜、运动发带、运动帽、瑜伽垫等10个品类,共计90款样品。
通过对各商城售卖情况的消费体验及对比,发现各平台的经营模式有一定的差别:
Keep商城售卖的产品均为自营品牌,商品包装及物流统一管理,售卖的产品包括运动装备、轻食代餐、男女服饰、运动周边等。
每日瑜伽、即刻运动、马拉马拉、悦跑圈、Fit健身的产品由APP商城统一管理发货,其售卖的品牌有自营品牌和其他较为知名的品牌,乐心运动也是自营店铺,但部分商品为合作商直销,直销商品由供应商发货,商城内总体售卖的品类及数量都较少。
咕咚商城、小米运动、悦动圈经营模式与现有的主流平台如淘宝、京东等类似,平台下有商家店铺及各品牌旗舰店,咕咚、悦动圈还可以外链至淘宝、京东等,商品品类全、数量多。
依据各APP商城售卖的特点,在不同的平台上购买的样品数量及品类有一定差别,此次比较试验购买的样品数量及所占比例如表1所示。
运动产品大多会对其功能性进行宣称如吸湿、速干、透气、排汗、防晒等,购买价格差异大,各品类购买数量及最高价和最低价见表2。
本次比较试验涉及品类较多,主要依据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 22853《针织运动服》、GB/T 22849-2014《针织T恤衫》、GB/T 22864-2009《毛巾》、FZ/T 74002《运动文胸》、FZ/T 82002-2016《缝制帽》、FZ/T 73037-2019《针织运动袜》、QB/T 1616-2005《运动手套》、GB/T 21655.1-2008《纺织品吸湿速干性的评定第1部分单项组合试验法》、GB/T 18830-2009《纺织品防紫外线性能的评定》、GB/T 5453-1997《纺织品织物透气性的测定》等标准对样品产品使用说明、标志标签、纤维含量、材质鉴定、有害物质、染色牢度、耐用性能、功能性等项目进行了测试。
本次比较试验90款样品中,有47款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达到相关国家标准或者其标称执行的标准。
产品使用说明是生产商向消费者传达如何正确、安全使用产品以及与之相关的产品功能、基本性能、特性等信息。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生产企业对消费者做出的一种承诺或者品质保障,也是消费者能从包装明示的信息中分辨产品优劣及维护产品的途径之一。
根据执行的产品标准,对产品信息进行标注,此次比较试验的样品除了运动手套及瑜伽垫,其他品类的样品产品使用说明的标注大多采用的是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T 5296.4-2012规定产品使用说明内容应包括: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等内容。执行QB/T 1616-2005《运动手套》的样品,其标志、标签应标注产品名称、采用的标准编号、号型(规格)、货号、材质(面料、衬里)、合格(检验)标识、生产单位(经销单位)名称、产地、商标、联系电话、颜色、数量、生产日期等。
此次比较试验共39款样品产品使用说明标注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中6款样品未悬挂吊牌,其余33款样品的标牌中内容缺少一项或多项标准中要求标注的信息。
纤维含量及材质需要以吊牌、包装或耐久性标签等方式明示给消费者,是消费者选购商品时的重要参考指标,运动类的服装及配饰一般以聚酯纤维和锦纶等化学纤维为主,在原料的成本上并无明显差异,但纤维成分及含量与明示不符体现了生产企业对质量把控不够严格,关乎消费者能否明白消费和企业诚信的问题。纤维成分及含量和材质作为企业向消费者做出的承诺和明示担保,需要正确标注。
经测试顶盛体育官方网站,本次比较试验有8款样品纤维成分与含量或材质实测与明示不符。其中,在即刻运动/即刻运动商城购买的一款商标为,商品名称为“健身手套”的样品,宣传页面及包装上均宣称皮革部分材质为山羊皮,但在产品使用说明上并未明确标注手套的材质,经测试,其掌心部位为锦纶纤维,与宣称不符,宣传页面及标签标注如图1所示。
染色牢度是指织物染色的坚牢程度,当色牢度不佳时,染料可能从纺织品转移到皮肤上,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掉色”,不仅影响到穿用和美观,还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经测试,共有2款涉及染色牢度不符合的样品,包括1款运动发带,1款运动帽,这些产品都与皮肤直接接触,消费者应谨慎购买。
消费者在运动时会产生热量和汗液,服装面料的透气性能直接影响着消费者穿着时的舒适性。透气性能良好的面料有助于尽快挥发汗液,保持身体干爽。一般情况下,透气性能越好,排汗效果越好,运动过后不会有明显的闷热感。
本次比较试验依据GB/T 5453-1997《纺织品织物透气性的测定》对运动服装、文胸、头巾、手袖、袜子进行透气性能的测试。FZ/T 74002-2017《运动文胸》标准规定文胸胸罩部分的透气率应≥75.0mm/s。
经测试,15款运动文胸的透气性能差异较大,其中有4款样品的透气性能未达到明示标准FZ/T 74002-2017《运动文胸》的要求,最低仅52.0mm/s(keep商城销售的keep up运动文胸)。
另外有1款样品未明示执行标准,2款样品明示的标准对透气率未做要求,但这3款样品宣传页面上均宣称具有透气舒适等性能。经检测,3款样品罩杯部分的透气率<75.0mm/s,透气性较差,详细情况见表3。
经检测,运动服装、头巾、防晒手袖、运动袜等品类的透气率均高于75.0mm/s,透气性能较好。
横向/直向延伸值是控制袜子质量的重要项目,其目的是测量袜子延伸性能的大小,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袜子是否可以穿脱顺利、是否松紧舒适。此次比较试验根据FZ/T 73037《针织运动袜》、FZ/T 73001《袜子》对样品进行检测。
经测试,5双运动袜中有1款样品keep商城销售的专业跑步袜男款不符合标准要求。
运动文胸底围压力可以反映文胸和身体之间的相对滑移,底围压力过小,无法起到有效的防护作用,参照FZ/T 74002《运动文胸》规定,开扣式运动文胸底围压力应≥7.5N、套头运动文胸底围压力应≥8.5N,经测试15款运动文胸样品中,有3款样品低于此标准要求,其中每日瑜伽销售的UROOM吊带无痕文胸的底围压力仅有4.2N。
瑜伽爱好者越来越多,在运动时皮肤与瑜伽垫直接接触,如果瑜伽垫中含有过量有害物质,会通过皮肤或者呼吸系统进入到人体内,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目前国内并无瑜伽垫的相关标准要求,注重质量的企业一般会制定自己的企业标准对生产的瑜伽垫加以质量控制。
本次比较试验参照CNS 15493《拼接塑胶地垫之安全要求》对瑜伽垫可能含有的有害物质:甲酰胺、总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乙苯)、邻苯二甲酸酯(DEHP、DBP、BBP、DINP、DIDP、DNOP)、甲醛含量进行测试,检测结果显示,10款瑜伽垫样品以上有害物质均未检出。
本次比较试验的90款样品中,有49款样品宣称具有吸湿、速干或者防紫外线款样品在吊牌上明示了相关功能,与网页宣称一致。经检测,有23款样品未达到其宣称的功能(部分产品不止一个项目存在问题),涉嫌夸大、虚假宣传,具体宣称功能及数量如图2所示。
吸湿速干性是指衣物迅速吸收身体产生的汗水,排向外层并尽快挥发,使身体保持干爽的性能。商家在销售时打上吸湿、速干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更能吸引消费者购买,但是标注名称各种各样,如“快干”、“呼吸功能”、“吸湿””、“单向导湿”等,或以图示、非中文等形式进行标注,但大多数都未标明所达到的技术指标。
本次比较试验参照GB/T 21655.1-2008《纺织品吸湿速干性的评定第1部分:单项组合试验法》综合评价纺织品的吸湿速干性能。其中吸水率、滴水扩散时间、芯吸高度表征吸湿性,用蒸发速率和透湿量表征速干性,详细标准要求如表4所示,若能全部符合要求,即可称为“吸湿速干”产品。
实验结果显示,宣称具有速干性能的18款运动服装中,有4款样品未达到速干性能的评定要求,样品信息见表5。
对宣称具有吸湿性能的产品进行检测,共计23款样品以不同形式对吸湿性能进行标注,其中未达到宣称效果的有15款样品,情况如图3所示。由图可知,运动文胸和运动头巾宣称的吸湿功能未到宣称功能的比例较高。
“防紫外性能”顾名思义就是我们常说的“防晒”功能,目前国家标准GB/T 18830-2009《纺织品防紫外线性能的评定》中明确规定:UPF>40,T(UVA)AV<5%,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才能称为“防紫外线产品”,UPF值越大,代表其防晒能力越强。
夏天在室外运动时,消费者喜欢穿戴具有防紫外线功能的服装、头巾和防晒手袖来抵抗紫外线对皮肤的伤害。宣传页面一般会以标题、页面详情介绍等方式对防紫外线性能进行宣称,但有些产品并未告知消费者其相应的UPF值。因此此次比较试验对宣称防晒或防紫外线的样品进行防紫外线性能的检测。
本次比较试验对宣传页面或产品吊牌宣称具有“防紫外线”、“防晒”的功能的样品进行了测试,经测试,宣称“防晒”的1款运动文胸、1款运动服装、5款防晒手袖洗前洗后均达到“防紫外线款样品未达到“防紫外线产品”的评定要求。其中,keep商城销售的魔术头巾-布朗熊UPF值仅14.18,T(UVA)AV值达11.91;马拉马拉商场销售商标为东风雷诺的头巾,除了商标信息外,其他任何产品信息都未标注。有4款样品宣称具有防紫外线功能且其他质量指标达到明示标准要求,如表6所示。
1、Keep平台检测结果显示,配件类商品产品使用说明不符合标准情况较多;对于吸湿、速干功能性地宣称较为准确。
2、咕咚平台购买的样品涉及跳转的天猫、京东、淘宝网等第三方平台,通过与咕咚平台和第三方购买店铺的工作人员沟通可知,咕咚工作人员表示对产品的售后并不负责,售后问题由第三方平台店铺负责。经过检测发现,样品未达到明示标准的比例为43.33%,未达到宣称功能的比例为43.75%,咕咚自营平台和链接的第三方平台均有涉及。
3、小米运动购买的样品产品使用说明和纤维含量不符合标准为此次比较试验出现的主要问题,吊牌上宣称了功能或者宣传页面明示了技术指标的样品实测与宣称一致。
4、悦动圈购买的样品主要质量问题为产品使用说明不符合,功能性项目均与宣称相符,表现较好。
5、悦跑圈购买的样品主要不符合问题为产品使用说明不符合标准,其中有2款样品未悬挂吊牌,收到的样品无任何产品信息,且吊牌上均没有明示线款服装和文胸样品实测均未达到宣称的功能,产品使用说明标注的也不规范。
7、即刻运动自营商城,在即刻运动购买的3款纺织类产品产品使用说明均未达到明示产品标准要求,其中运动服装仅有号型标注,其余信息均未明示,属于三无产品,一款运动手套宣称材质为羊皮,实测为锦纶纤维,涉嫌虚假宣传。
8、乐心运动购买的2款运动文胸吸湿性能未达到宣称功能,另外还有产品使用说明、纤维含量、文胸透气率不符合的情况存在。
9、马拉马拉商城购买的6款样品中有4款产品使用说明未达到标准要求,产品使用说明为主要质量问题。
10、Fit健身软件受众较少,商城售卖的商品也较少,主要以运动配件及器械为主,不涉及服装类等轻纺产品,此次比较试验在Fit健身商城购买了1款瑜伽垫,经测试,未检测出有毒有害物质。
(1)标签标识是厂家向消费者传达如何正确、安全使用产品以及与之相关的商品功能、基本性能、特性的信息,此次比较试验样品的产品使用说明所存在的问题居多,共39款总体占比43.33%,每个平台的服装类产品均有涉及。建议生产商根据产品的真实属性和所执行的产品标准要求全面规范的对产品使用说明加以规范。
(2)此次比较试验样品未达到宣称功能的情况也比较严重,有49款样品宣称具有吸湿、速干、防紫外线的一种或多种,未达到宣称功能的样品有23个,占比46.94%。建议相关生产企业不要过大宣传运动服装类商品的相关功能,如果商品具有某一种或多种功能性,尽量在宣传页面和吊牌上明示功能性项目的技术指标,让消费者掌握确切的讯息。
(1)从比较试验的结果来看,目前运动APP所售商品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消费者不要盲目相信运动APP所传递出来的信息。
(2)不要轻易相信宣传页面的一些功能性宣称,尤其是一些比较新颖的宣传语,要注意查看企业是否明示了具体所能达到的技术指标再决定是否购买。吸湿速干运动服装一般是经过特殊处理工艺,价格不会太低,所以购买此类服装时,不要贪图便宜,但也不要过度追求品牌与价格。
(3)注意查看标签信息,正规生产企业生产的商品大多会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标注标签信息。遇到标签标注缺少名称、厂商、厂址时,建议进一步跟店铺沟通,必要时选择退换货。
(4)消费者在选购“防紫外线”产品时,要关注宣传页面或标签吊牌上明示的UPF值,且不低于40+的才能称为“防紫外线产品”。仅标注“防晒”、“防紫外线”却不列出相应技术指标的产品应谨慎购买。
(5)收到商品时要仔细查看商品的外观,服饰产品应整洁干净;缝合线线迹平直,针距均匀一致且缝合牢固。为保证运动时的舒适性,消费者要选择大小合适的商品,并且根据运动强度进行功能性的选择。
(6)消费者在运动APP平台购买产品时应索取发票、留存购物凭证,以便出现质量问题后能够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从此次比较试验可以看出,作为一个新兴业态,运动APP平台销售或者推介商品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之后,据我们了解,使用运动APP软件的消费者人数更多了,使用频率也有所增长,运动APP平台销售或者推介商品已经不仅仅限于与运动相关的商品,还包括了食品、日用品等消费品。对于存在问题的APP运动平台,江苏省消保委已经分别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其整改。同时,还将相关情况反映给网络交易监管部门,通过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监管,使运动APP这个新兴业态能得到更好地发展壮大,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地保护。(来源:江苏省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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